中国青年网

科技

首页 >> 文字列表 >> 正文

针对网络暴力 20余名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发声

发稿时间:2023-03-09 17:18:00 作者:耿学清 顾靓楠 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耿学清 实习生 顾靓楠

  “刻不容缓!”在谈到网络暴力治理和青少年遭遇网络暴力维权现状时,多名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用了这一字眼。据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全国两会上已有20余名代表委员就整治网络暴力、营造良好网络生态提出建议、提案、或通过媒体报道发声。

  近年,网络暴力带来多起悲剧。“(希望)那些在网络上丧尽天良的人,得到他们应有的惩罚!”2022年1月24日,15岁的寻亲男孩刘学州留下一封网络遗书,在海南三亚服药自杀。2023年1月23日,因为染粉红色头发遭网暴的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郑灵华,不堪网络压力抑郁而终,她在遗书中把网暴列为导致她走上绝路的原因。2月11日,38岁的山东青年孙凡宝(网名“管管”)遭到长达半年多网暴后喝下农药自杀,他在留下的视频中说“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我因为被这个人网暴才做出极端行为的……愿所有人和平相处,不再有网络暴力。”

  今年全国两会召开前,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征集网络建言,“有效遏制网络暴力等不良行为 共建共治共享良好网络生态”成为十大青年热点话题之一,“网络暴力导致的恶性事件屡见不鲜,可以轻而易举地摧毁一个普通人的生活甚至生命,导致沉重的悲剧。隐匿在网络空间中肆意口出恶言,践踏的是现实中社会公序良俗的底线,整治网络暴力等不良行为刻不容缓。”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营造良好网络生态”“加强和创新互联网内容建设,深化网络生态治理”。网络暴力写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让人格尊严免遭网络暴力侵害”“坚决惩治网暴‘按键伤人’”。

视觉中国供图

  “按键伤人”防不胜防

  “‘按键伤人’现象让人防不胜防。”全国政协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韦震玲告诉中青报·中青网记者,现在针对网络暴力的措施是在“治已病”,并且,相关的法律保障机制不健全,网络暴力行为违法成本低,寻求法律维权存在发现难、取证难、控告和申诉难等问题,造成网络暴力行为频发。

  韦震玲说,部分网暴者明知是违法行为,但因知晓不易被惩治,抱着法不责众的心理肆意妄为,一些营销号更是为追求流量经济,利用网络暴力制造热点赚取不义之财,令人深恶痛绝。

  “网络暴力犹如网络空间中一只无形的黑手,不仅侵犯受害者的合法权利,而且可能影响网民的道德和价值观。”全国政协委员、河北陆港建设集团董事长刘瑞领表示。

  全国政协委员、河南科技大学副校长魏世忠也认为,网络暴力会影响人们的道德价值观,“尤其对青少年等心智不成熟的群体”。

  全国人大代表、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卫红也认为网络暴力对“涉世未深的孩子”最容易造成伤害,“按键伤人”虽然不见血,但恶意吐槽或诋毁造谣对当事人造成的伤害难以估量。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广播电视台编剧吕卉也关注到网络暴力对未成年人的危害,网络的飞速发展给未成年人生活带来便利,同时,未成年人遭受网络暴力、网络诈骗、“隔空猥亵”等新情况不容忽视。

  甚至,有全国人大代表也遭遇过网络暴力。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苍溪县岫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君在接受中青报·中青网记者采访时提到,几年前,他在全国两会期间曾提出禁止未成年人玩网络游戏、建立游戏分级制度、关闭网络直播打赏等建议,“导致一些网友对我进行语言攻击,我遭受到一定程度的网络暴力。”

  “每当看到因遭受网络暴力而结束生命的新闻,我都感到很痛心。这样的事件也在警醒我们,整治网络暴力,清朗虚拟空间,刻不容缓。”全国人大代表、SK海力士半导体(中国)有限公司部门主管孙华芹表示。

  全国人大代表、宁波市镇海中学党委书记张咏梅认为,社交平台上有害的文字、视频,产生的影响比现实中更大,在平台和营销类账号的助推下,这些内容发酵速度很快,能在短时间内以较低的成本对个人、单位和集体产生极负面的影响,而且,很多时候暴发后进行补救往往已经来不及。

  “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被网暴当事人,尤其是心智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刻不容缓。”全国人大代表、台盟浙江省委会专职副主委陶骏认为,随着网络在个人工作和生活中日益重要,网络上的谣言、诽谤、恶意揣测、人身攻击等亦蔓延到现实,令当事人不堪其扰,深受其害。

  全国人大代表、民盟雅安市委委员、雅安市雨城区第二中学校长庹庆明认为,网络暴力行为轻则损害个人的名誉权、隐私权、人格尊严权,重则会使得被暴力的当事人遭受心理创伤,甚至导致其崩溃自杀。网络暴力已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公共健康问题, 有效制止制裁网络暴力恶行,全面织牢织密法律保护网络,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

视觉中国供图

  网络暴力成因复杂但有迹可循

  “相关部门的专项行动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恶性事件仍时有发生,屡禁不止。”全国人大代表,TCL创始人、董事长李东生连续3年提出治理网络暴力的建议,他认为网络暴力治理工作依然任重而道远,需要逐步从集中整治转向常态化治理。

  全国政协委员、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大进认为,网络暴力是多方共谋或合力的结果,滋事者挑起事端,不实报道推波助澜,营销号、水军充斥网络带节奏,不明真相的网民跟风施暴导致悲剧结果,多因一果的特点增加了识别责任主体的难度。

  目前网暴施害者匿名作恶成本极低,受害者陷入取证难、维权难、止损难的困境,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通用人工智能研究院院长朱松纯建议,加快网络治理相关立法进程,对网暴行为采取零容忍政策。

  全国人大代表、台盟浙江省委会专职副主委陶骏发现,一些当事人在生前曾面临投诉无门、孤立无援的维权境地;被造谣“东莞老夫少妻”事件中的当事人,一年多后才等来判决,其申请的民事赔偿仍无着落;而刘学州的亲属,仍在网暴者的攻击谩骂中苦苦维权。

  陶骏代表发现,在网暴的实际维权过程中,受害者往往会遇到投诉入口隐蔽、自证材料众多、举报响应迟缓的问题,应督促平台加强监管责任。一些平台为活跃度等考虑,对用户的激烈争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此类平台,应毫不留情、严厉问责。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主任王学坤根据调研发现,一些媒体和平台为了流量利益而追求“眼球效应”,只考虑事件的报道给自身带来的经济效益而忽视了社会责任,肆意发表不实报道或者片面报道;网络平台的审查不严格,任由未经核实的自媒体言论发表。

  全国政协委员、民盟广东省委会副主委张志兵说,青少年心理承受能力较弱,遇到网络暴力,往往无法有效利用相关法律维护自身权益,也无法有效疏解负面情绪,严重影响学习、生活,甚至可能导致抑郁等不良后果。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研究员王灿龙认为,互联网“真人不露相”的发声方式和无时空限制的特点,使一些网络语言暴力肆无忌惮,给受害人造成了心理压力和精神折磨甚至于肉体伤害。

  “那个因染粉红头发的女孩子,她被网暴后,并非没有向平台投诉,她投诉后没有得到平台的重视。”韦震玲委员告诉记者,也没有一个专门的热线、监督的电话给她帮助,在多次投诉未得到重视的情况下,人很容易崩溃了。

  李大进委员说,网络暴力在极短时间内即可造成严重后果且不可控,轻则侵犯公民隐私权、名誉权,重则伤及人命,甚至出现以极端言论破坏民族团结、挑起群体对立,损害政府公信力、危害国家安全等严重后果。

  立即干预和完善立法并行

  “有关部门要加快对网络暴力行为的处置速度,不仅要向受害人和广大网民提供便捷化的违法线索反映渠道,还要及时判断和处置,避免网络暴力事件危害升级。”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音乐学院教授吴碧霞建议。

  “各大平台应设置一键防护功能,同时,建立快速举报通道,向用户提供针对网暴信息的一键取证等功能。”陶骏代表建议。

  另外当事人为了讨回合法权益,其需要收集、固定证据,但这个过程,无异于对当事人的二次伤害,并且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他建议法律界专业人士介入,对其提供免费援助,帮助其甄别、整理证据。

  全国人大代表、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文化与传播学院副院长潘桂仙表示,应当对网络空间进行实名化管理,以提高网络暴力实施成本,同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惩治网络施暴者。

  李东生代表连续3年提出治理网络暴力的建议,他建议尽快出台《反网络暴力法》。他认为,当前法律层面对于网络暴力缺乏精确定义,以及明确的可操作性司法解释,尤其缺乏反网络暴力的专项法律条款作为指引,这导致在实际诉讼过程中,法官裁判规则无法统一,自由裁量权较大,他建议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明确界定网络暴力的定义和范畴,以具体化的法律条文指导司法实践。

  罗卫红代表也呼吁,对于网络暴力和网络欺凌的立法迫在眉睫:“法律的惩罚措施应及时到位,而不是等到造成重大危害后果才进行事后惩处。”

  “遏制网络暴力,网络平台责无旁贷。”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邢台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河北齐心律师事务所主任齐秀敏说,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网络平台更应防患于未然,对存在诽谤造谣等潜在风险的内容及时识别、处理,掐灭网络暴力的“火苗”。在网络暴力防范机制建设方面,她建议网络平台要不断完善对被网暴者的实时保护机制,加强对重点群体的救助保护;相关部门也要不断完善对网络平台不作为的问责机制。

  全国政协委员、民进北京市委会副主委、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张颐武认为,公安机关作为一线执法部门,可以为法律条款的研究、制定提供帮助。此外,建议上级公安机关可将涉及网络暴力的法律适用原则汇编成册,指导基层一线办案人员执法。

  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水上运动管理中心运动员徐诗晓关注到检察机关办理的杭州女子取快递被造谣案,她认为这是打击网络暴力的标杆性案件,对此类行为起到了有效的震慑作用,建议司法机关应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检察机关也要加强对网络暴力的治理,特别是在涉及公共利益的自诉案件中,检察机关可以主动作为,依法行使公诉权。

  全国政协委员、重庆理工大学校长杜惠平建议,为了依法规制和惩罚网络暴力现象和行为,检察机关可以适时地发起公益诉讼,法院的主要职能是进行依法审理,共同维护网络空间的公序良俗。

  全国政协委员、汇业(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魏青松表示,法院要依法妥善审理涉网络暴力案件,向社会传达对网络暴力零容忍的态度,增加造谣、施暴成本。

  孙华芹代表呼吁,惩治网络暴力需要全社会形成合力,重视网络暴力造成的现实危害,使抵制网络暴力成为社会共识,让施暴者无所遁形,希望不再有人成为网络暴力的受害者,如何把法律责任落到实处,如何使维权之路更为顺畅,“不仅是被网暴者,也是身处网络社会的我们面临的共同命题”。

 
责任编辑:陈卓
加载更多新闻